四川省人民政府
关于《攀枝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4—2035年)》的批复
川府函〔2025〕217号
攀枝花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报请审批〈攀枝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4—2035年)〉的请示》(攀府〔2025〕6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攀枝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(2024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保护规划》)。
二、根据《保护规划》,攀枝花市历史城区由5个片区组成,其名称及占地面积分别为弄弄坪历史城区963公顷、大渡口历史城区76公顷、瓜子坪历史城区300公顷、河门口历史城区469公顷和陶家渡历史城区107公顷。历史文化街区及其核心保护范围面积分别为:兰谱路历史文化街区6.68公顷、大渡口历史文化街区12.08公顷、河门口北街历史文化街区7.9公顷、陶家渡历史文化街区13.57公顷。
三、你市要依法将《保护规划》予以公告并严格组织实施,整体保护城市格局风貌、历史文脉、人文地理和自然景观,重点对市域和中心城区、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文化名村、传统村落、不可移动文物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对象实施分层分类保护。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城乡建设的关系,加快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,补充完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名录,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资源。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文物局要加强对《保护规划》实施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四川省人民政府
2025-08-05